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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两千打一万,双方实力有些悬殊,但我方气势一定不能低沉,不然还打个蛋。
亓官让眯了眯眼,似乎在想什么,半响之后见没人开口,他便出声打破沉默。
乌黑的眸子落向姜芃姬,“郎君可是担心无法攻下象阳县”
姜芃姬听了他的话,松开相抵的十指,轻蔑地嗤了一声,语气充斥着桀骜之气。
用直播间观众的话来讲,那就是欠揍。
“万余蝼蚁,乌合之众,何惧之有”
话语中的轻蔑,她连掩饰都懒得掩饰。
要是以她的眼光,别说一万青衣军,哪怕再添个十倍百倍,蝼蚁依旧是蝼蚁,量变促进不了质变,曾经的联邦军团长,统帅过联邦最精锐的战斗部队,打过最强横的敌人,还会怕这
笑话
亓官让摇了摇羽扇,驱散账内的热气,笑着道,“郎君有这般战意,让便不担心了。”
不怕嚣张就怕怂,姜芃姬算是众人主心骨,如果连她都动摇了,难免会动摇人心。
“有什么意见,你们就挨个儿说说,群策群力。”
姜芃姬表情一点儿也不像是要开战的模样,反而十分闲适。
可要是真正了解她,肯定会发现她已经罕见地认真起来了。
作为一名合格的统帅,她不会因为敌人强大而心生退却,更不会因为敌人弱小而狂妄自大。
不管青衣军到底是一万人还是一千人,她都会认真对待。
众人面面相觑,对姜芃姬这般随性的态度,倒是显得有些意外。
例如徐轲,他原以为按照姜芃姬的脾气,这会儿肯定怒火中烧,吵着嚷着要杀人。
结果呢
她比所有人都冷静。
“青衣军已经占据象阳县,看似占据优势,实则不然。”徐轲瞧了一圈,见他们没有开口的意思,干脆自己先发言了,“象阳县土地广袤,墙体延绵不断,墙高而厚,建造之初便有六门。若是攻城,青衣军必然要遣兵把守各处,分摊下来,守城人数倒是不惧。”
姜芃姬点点头,说道,“可关键是,我们没有攻城器械,更加不知道象阳县内有多少储备。”
孟浑挠头道,“青衣军暴民,领头多半是亡命匪徒,其余则是从众百姓。纵然知道器械如何用,又能发挥多少威力若是能攻其不备,提前烧了他们守城之物,倒是能减少不少麻烦。”
面对这些纪律散漫的家伙,人数什么的看着很唬人,实际分析一下,根本不惧。
若是青衣军选择守城,他们倒是占便宜,若是选择两军对垒,他们反而很吃亏。
对于孟浑这个提议,风瑾和徐轲都摇头否决,守城物资绝对不能烧,也不能毁。
他们的目的是拿下象阳县,可解决了这支青衣军,难保不会再来第二支第三支。
己方人数本就不多,若是没有守城器械相助,想要守住城,少不得要割点儿肉。
如今这个时候,他们正缺人呢,少几个兵丁都心疼。
若是有了守城器械辅助,压力能骤减很多。
提议被否决了,孟浑只能讪讪挠头,干脆等着这几个人讨论出一个结果。
事实上,不管是徐轲、风瑾还是亓官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办法,只是也有弊端。
特别是亓官让,这人一向擅长诡谲之道,如今三缄其口,不是因为没办法而是不能说。
姜芃姬的名声如此好,暂时还不适合沾染那些暴力血腥的污点。
风瑾和徐轲也是,他们心中已经有了决断,绝对能快速拿下象阳县。
碍于种种顾虑,只能暂且将这些主意放下,寻一个更加妥当的办法。
面对几人的沉默,直播间的观众挠心挠肺,干着急,简直要上火。
营养快线:主播主播,怎么打给句话啊,我看你们也没怎么讨论。
土豆牛肉盖浇饭:好紧张啊,好紧张,哪怕隔着屏幕都觉得有种风雨欲来的架势。
音乐家诸葛琴魔:你们慌张什么古代打仗哪有那么简单。主播他们对象阳县丞的地势不了解,对城内的情况不了解,对城内的分兵也不了解,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打
无糖薄荷糖:既然没有这些信息,那他们谈什么
音乐家诸葛琴魔:我怎么知道。
大圣嫁我:楼上,白瞎了你的id
比尔盖茨:id怎么了,我取现在这个id,难道我就得是世界首富啊。
话题歪了,这也让直播间的气氛为之松缓,没有之前那么剑拔弩张。
姜芃姬歪头,眼神从三人脸上扫过,明白他们是顾虑她的仁德名声。
于是,她声音平淡地道,“我并非是爱惜名声之人,能速战速决就速战速决。”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别看我长得弱不禁风,真正打起来,一拳就能碎了城门。所以,不管是诱敌出城蚕食,还是直接强攻城门,其实都行”
众人:“”
一拳碎了城门
风瑾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似乎也没想到小伙伴能叼成这样。
她都这么说了,那自然不用束手束脚。
“依瑾之见,不如先诱敌出城围杀。”
说着,他微微眯了眼,一改平日里的温和表象,如今的他看着危险而冷酷。
风瑾又道,“令三千百姓及五百兵丁乔装,带着辎重,诱使一部分青衣军出城,引到埋伏之地。前些日子听了兰亭一番话,瑾虚心拜读,倒是知道象阳县附近有一处极好的山坳。山坳两侧易于隐藏,山拗口外窄里宽,若是引青衣军进去,从两侧落下滚石,他们撤退不易”
他语气平淡地道,然而直播间的观众却听得毛骨悚然。
这是打算把人围堵在山坳口,全部砸成肉泥啊。
“这之后,再攻城也不急。”
第407章迁都谌州十三
几日后,象阳县县府。
“九将军,您尝尝这陈年美酒。这是原先的县丞最宝贝的美酒,一坛就值数百两白银,依小的看,唯有将军这般英武不凡的伟岸男子,才配得上这样的美酒。小的给您盛上”
棕衣管事端着谄媚的笑,弯腰屈膝给一名身材魁梧,长满络腮胡须的男子斟酒。
那个男子年纪越有三十出头,肩膀极宽,全身一块块肌肉好似一块块巨石,虬结有力。
手掌宽大而粗糙,宛若蒲扇,那个大碗放在他手里,显得袖珍而精巧。
他依靠在上首位置,怀中抱着两个身无寸缕的窈窕女子,她们全身的肌肤就没有哪块儿是好的,男人空闲的一只手在女子身上摸来摸去,没多久就留下崭新的红色印子。
两个女子害怕极了,只能咬着下唇瑟瑟发抖,不敢反抗声张。
“呸,这还算美酒味道不比老子以前喝过的好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