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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0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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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闪过秦朝的话,但不知为什么,心里还是非常地不甘心,总觉得还是自己吸收内力的好。这种念头就像一个魔鬼,老是想诱惑自己犯罪。明知它不是好东西,还是免不了受它诱惑,一次又一次想试着自己修改北冥神功。

“神农帮的帮主司空玄,无量剑东宗掌门人左子穆,就算不是什么天才,无疑都是同辈之中的佼佼者,修炼的又是本帮本派中最好的功法,再加上其它资源辅助,几十年修炼而来的功力,本来都应该远在我之上,转眼间却来了个大逆转,功力翻倍,内功使所有武功威力又翻倍,轻功用登天步一步登天,为什么你还是不知足呢你才是天下第一恶。”木婉清心想。

她在想,钟灵也在想,但想的不是自己修改北冥神功,而是什么时候才能跟秦朝再次合体双修北冥神功,最好是更加亲密的那种,能将神功威力最大程度发挥的那种。到底是那种钟灵努力展开想象,才一小会就又想到了三种很值得一试的新方法。

“秦大哥,你是世上最好的大哥,却也是世上最坏的夫君。女人都绝不喜欢浪费青春等待,那样只能眼睁睁等着希望越来越小。这道理太简单了,你难道会真的不懂吗”

“为什么,一定要上了床,结婚生子,才算是秦大哥的女人”钟灵又开始怪自己的思想太不纯洁。可越是这么想,脑海里越是冒出那些男男女女的画面,身体又开始出现那些不该有的奇妙反应。前些日子轻功一直在增长,那些画面也一直在几何倍增长,那些反应亦随之频繁出现。对付它们,想什么办法都不好解决,不想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登天步表面上最厉害的是那招一步登天,最管用的却是带动基本轻功的修炼。这才是真正使身体变得越来越身轻如燕的好法门。这才是让人放心地增长,实打实地进步。

而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这段时间,轻功的进步确实很快,并且还很愉快。

一步登天的极限确实再难有什么极大的增长,轻功的基础却正在变得越来越牢固可靠。用秦大哥的话说,这是下限。轻功的下限像走路一样化为本能,变作越来越不像轻功的轻功。

什么是轻功

父母解释了一大堆都解释不清,秦大哥只用了两块磁石就将之解释得一清二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秦大哥说的果然又没错。但这兴趣这是兴奋还是兴趣

“该死的李老头”钟灵暗骂。如果不是那一次偷窥,从此就上了瘾,轻功最高都只会像之前一样努力避开,而不会一次又一次让各种借口找上门来,自己却藏在门外。

念头一转,偏偏木婉清就能忍得住为什么

难道真的像秦大哥所言,修炼小无相功的人,那方面的都会变得比正常人猛烈十倍以上。虽然自己修炼的不是那小无相功,却也是同属那一脉。原来武功不但能影响人的相貌和性格,竟然连这都能影响,越厉害影响越大,好像这还很正常。

只要不是自己思想肮脏,十倍就十倍,百倍都不用怕,怕什么

只要是人,不都得结婚生子吗否则全天下人都死绝,才最干净。

目光再次聚集在擂台上,钟灵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

闪电貂在一旁蹦蹦跳跳个不停,一双小眼睛又在对着秦朝的右腰发射红光。在秦朝剑下,没有谁吃过的亏能胜得过钟灵的宝贝闪电貂。它也因此而变得越来越聪明机智,弄得钟灵都不好意思再老是将它装在皮囊里。其实它早就能够独立自主,不需要钟灵再费心找毒蛇喂养。

秦朝为了保护闪电貂,曾经装模作样给它卜了一卦,对钟灵说:“你如果不想让它被万毒之王给吃掉,在它有能力战胜万毒之王之前,最好别让它离开身边百米之内。”当时闪电貂一样将他的话听在耳中,完全听懂是不可能,但现在却可能至少懂了其中一半。

自从卜了那一卦,在钟灵身边百米之内,它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但钟灵知道,就像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老呆在家里,它更加向往的是百米之外的自由。所以,钟灵偶尔还是会给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又因为骗不了它对自己的感应,引起它更加地反感,只好让木婉清或母亲帮忙秘密跟踪它、保护它。但又不好经常麻烦别人,所以只好偶尔。

秦朝却觉得钟灵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响了武功的修炼,所以书中闪电貂的死并不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现在还活着并不是对钟灵只有好处,真的没有什么坏处。

第八章毒王绝对解相对

因为知道钟灵的闪电貂在书中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如果再不想办法拯救它,秦朝好像越来越良心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没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伤害别人,他甚至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当诱饵。真正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下毒容易解毒难,想死容易想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所以书中的无涯子更加有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当然跟无涯子不在一个等级,甚至差了不止一级,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来偷袭,毒不死都不怕,没解药更不怕,只要管用就好呀

就算对付无涯子一点都不管用,对自己不怎么管用,对付自己身边之人难道有可能都不管用了吗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坐在家里干等当然不是办法,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当诱饵,赌上一赌。他只用了一句话,闪电貂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

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出现,钻入另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闪电貂第一时间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那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酒葫芦。这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的,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经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蝉还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中,一方面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另一方面,把那成就了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成了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虽然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莽牯朱蛤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但秦朝只是随便在莽牯朱蛤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它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那还是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情况下,秦朝才冒险用闪电貂试验了一回。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都绝不可能真的不信,只是更加地见猎心喜,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有秦朝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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