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前往三峡(1 / 2)
李恩淑为了练枪,有空就找顾然一起去靶场。
有时,两人会偷偷溜出学校,在附近打打驼鹿。
驼鹿,是一种体型很大的鹿,体重超过半吨,有一对很大的角。
在华夏,它是一级保护动物。
但在美利坚,它是‘公路杀手’,因为它经常冲出公路,造成车祸。
据悉,在阿拉斯加州,每年有200起交通事故是由驼鹿引起的。
由于它体型巨大,四肢纤细,所以出车祸的时候,它的四肢会被引擎盖撞倒,然后身体会因为巨大的惯性砸到挡风玻璃上,经常会砸到驾驶座里的人,造成严重的伤亡。
所以,美利坚人民对它十分反感。
在老美,猎杀它不犯法,五大湖周围的山林水间,经常能看到这玩意儿的影子。
这天,顾然和李恩淑,还有苏茜,每人背着一把狙击步枪,在山林间狩猎。
现在是冬季,这两天下了很大的雪,雪层都有一米多厚,三人穿着冲锋衣在雪地里穿行,非常消耗体能。
所以,他们没有离学校太远。
至于为什么要带上苏茜,因为她是射击好手,在射击课一直拿A,正好可以教导他们两个。
这会儿,三人躲在一处山丘上,趴在没有雪的地方。
李恩淑和顾然各拿一把巴雷特M82A1狙击步枪,瞄着一千米外的一头驼鹿。
巴雷特M82A1狙击步枪,是反器材武器,有效射程为1500米,最大射程6800米。
以上是没改装之前的数据。
这把枪经过装备部那帮疯子改装之后,各方面的威力都是超标的,而且最大射程超过8000米!
“这把枪改造过后,一千米以内的射击,几乎不会有太大的偏移,当然山间经常会有山风气流,偶尔会对子弹的落点有影响。”
苏茜对二人进行说明指导,打驼鹿这种大型目标,只要瞄准就能开枪了。
李恩淑瞄准的是驼鹿的脑袋,顾然瞄准的是一只脚,两人同时开枪,山谷之中传来震耳欲聋的轰鸣。
听到声音的乌鸦、松鼠等林间动物,都惊悚地一哄而散。
枪响后一会儿,被瞄准的那头驼鹿应声倒地。
“好耶,我打中了!”李恩淑沾沾自喜,她一枪就爆了驼鹿的头,娇俏的小脸笑得合不拢嘴,“我们带回去做卤肉吃吧,诺顿馆的厨房里还有一锅卤水。”
要是换苏茜来,刚刚那枪可以直接穿过驼鹿的眼睛,保留完整的鹿皮。
不过,他们也不是专门的猎人,就是来练枪的。
顾然刚刚那枪没打中,因为驼鹿的脚很纤细,在一千米以外就一个小点。
而且他练狙击枪,也不是为了在远处狙击的,只是为了熟悉枪械。
“如果,我想让子弹的飞行距离达到最远,该怎么射击?”顾然向苏茜请教。
苏茜说:“枪口向上,大约四十度角抛射,可以让子弹的飞行距离最远。”
“就像迫击炮一样?”
“是的。”苏茜举例说,“就像是射箭一样,古代打仗,弓兵经常向高空抛射,让箭矢能飞更远的距离,在空中下落,打击敌人,一队队的弓箭手,就能形成恐怖的箭雨。”
“那为什么不是四十五度角?那样不是抛物线最远距离吗?”
“因为枪口的设计,本来就是略微上扬的,让子弹走一条抛物线的运动。所以你抬高枪口到四十度时,再加上枪口原本的上扬,子弹出膛后的抛射角度,就差不多到四十五度了。”
顾然听完之后若有所思,他退出一枚子弹,在弹头上附上飞雷神印记。
接着把子弹重新上膛,枪口朝上大约四十度角,开枪抛射。
然后,他闭上眼睛,感应子弹的飞行轨迹。
这枚子弹,在空中飞行了十多秒,才最终停止。
子弹距离此处的精确距离,顾然说不准,但肯定超过一万多米。
苏茜看到他射击,提醒说:“虽然子弹能飞得更远,但飞了这么久之后,已经没什么杀伤力了,当然,运气不好的话,普通人还是可能会被子弹砸死,但对混血种和龙,不会有什么伤害。”
“我知道。”
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的区别,顾然还是知道的。
但他用狙击枪,只需要最大射程,不需要杀伤力。
这是上一次,他在暹罗时得到的灵感,可以把飞雷神之术,附在子弹头上,然后利用子弹的落点,进行瞬移。
这比把术式附在苦无上用,更灵活。
而且子弹的飞行速度比苦无更快,也飞得更远。
必要的时候,如果需要用飞雷神之术赶路的话,他可以瞬间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