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6章 自作孽不可活(1 / 2)
顿时现场进入街头大混战。
这一些米国大公司大财团的人。
其实一共就那么一些人。
除了一些具有话事能力的人,过来和安德森谈判。
另外就是一些必要的暴力手段。
就是预防万一,发生什么冲突的时候。
他们不至于自己没有任何防卫手段。
不过一般来说,其实是不需要安保人员去跟随他们的。
毕竟他们本身就代表着大公司。
别人看到他们名片和头衔,气势就已经弱三分了。
况且寻常人根本就不敢得罪大公司的人。
但是逮捕安德森不一样。
虽然当地警局发出了通缉令。
还有丰厚的悬赏。
要知道米国的通缉犯可多了,但这是普通人能够惹的吗
就像之前开枪爆头了米国医保公司高层的路易吉。
那可是联合健康集团的首席执行官,那可是ceo。
但是他直接被人逮到,直接枪杀。
但是全国的民众没有怪罪路易吉,反而是将他奉为大英雄。
因为只要是在米国生活的人,就没有没被医保坑过的人。
所以他们都欢声叫好,都说是杀得好。
现在路易吉依然没有被开庭审判。
为什么呢
因为米国根本制度,基本上是仿造瑛国来设立的。
就连陪审员团都抄过来了。
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庭上,会找来一些没有犯罪记录的良好公民。
组成一个12人的陪审团。
他们需要是随机的,广泛并且和事件没有相关联系。
也没有主观意识偏向的。
这一些人组成的陪审团,在看完了整个法庭审判的过程。
全程参与庭审,听取所有证据和证人证词。
拥有独立裁决权:陪审团可拒绝适用其认为不公正的法律。
即经常所说的“陪审团废法”。
还可以要求法官澄清法律问题的权利。
这有什么优势呢
可以让所有的公民参与其中,防止司法专断,体现“同辈审判”理念。
能够制衡权力,制约检方过度起诉或法官偏颇。
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案件里,就是陪审团去否决了警方的证据。
还能够通过参与司法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从理论上来看,这是一个好的制度。
但是在路易吉的审判上就出问题了。
因为民间来说,路易吉拥有几乎百分百的支持率。
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和宗教信仰。
大家一致性的支持路易吉。
所以根本就没有办法挑选出陪审团。
因为在米国找不到12个,从来没有被医疗保险坑过的人。
为此,那一段时间里一些医保集团的高层人人自危。
有一种风声鹤唳的感觉。
只要发生了第一次,后面就会有人去摹仿。
而被通缉的安德森,大家查过安德森的经历后发现。
安德森居然也是一名被医疗保险坑破产的人。
这可引起了大家的同情。
加上之前举报路易吉的人,根本就没有领到悬赏。
还惹了一身骚,被大家知道他就是那一个二五仔。
加上在警方没有解释为什么要悬赏通缉安德森。
这安德森不是医疗保险的受害者吗为什么还要被人通缉。
后来他们就从一些小道消息知道了安德森原来手上握有梦幻球。
医疗保险公司威胁安德森用获得梦幻球来抵债。
可是一个梦幻球,还不值得这样劳师动众吧。
但这样的举动无疑是更加激怒了民众。
到后来,他们了解到原来安德森手上有基因药剂!